本署的披露資料記錄簡述根據《公開資料守則》(下稱《守則》)索取及發放的資料的性質。披露資料記錄將會每季更新。
任何公眾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資料記錄內載列的任何資料,應向本署的公開資料主任提出索取資料要求。有關要求會根據《守則》處理。
本季度並沒有新增的個案。
本季度並沒有新增的個案。
參考編號 | 索取及發放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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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1/2018 to ORO GR/6-5/6 Pt.2 | (1)由破產管理署進行所有招聘活動的申請人數目,截止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就破產管理署的每個公務員職係而言,職員人數於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辭職。 |
參考編號 | 索取及發放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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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3/2018 to ORO GR/6-5/6 Pt.2 | 索取與香港法例第32章第300B條所訂破產管理署署長指示有關的資料的要求。 |
注意:披露資料記錄並不包括索取以下資料的要求:個別人士/公司本身的資料、與其有關的投訴個案的資料、已公布的資料,或可透過現有收費服務取得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