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電子提交系統申請《不反對確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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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破產案受託人為破產管理署署長的破產人可使用此服務。相關個案的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使用此網上服務申請《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破產解除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不反對確認信》)。

而並非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受託人的破產案,請直接聯絡相關受託人。
答:你可前往本系統的公用入門網站(網址:https://ess-public.oro.gov.hk),並按螢光幕上的指示申請《不反對確認信》。
答:你無需註冊帳戶。你只要進入本系統的公用入門網站,輸入你的破產個案編號和個案年份,以及你的個人資料。然後,本系統會生成一個一次性密碼,並經手機短訊或電郵(視乎你在登入頁面時所作的選擇)發送到你的電子裝置。
答:該一次性密碼會發送至你已通知破產管理署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你須把你最新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通知破產管理署。如你接收不到該一次性密碼,請聯絡你的個案主任求助。如有需要,你的個案主任應可在本署紀錄中,核實和更新你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
答:破產管理署發給你的手機短訊中將會註明是由破產管理署電子提交系統發出(發送人識別碼:OROESS),並且載有該一次性密碼,供你登入網頁。該手機短訊不會提供網頁連結,亦不會要求你提供個人資料。你須時常保持警覺,慎防仿冒詐騙的電郵和網上騙案,切勿點按可疑的連結,以及切勿向任何未獲授權人士披露個人資料。
答:本系統的公用入門網站可使用“智方便”的“填表通”功能。如果你設有“智方便”的戶口,你可在登入頁面使用此功能自動填入“填表通”戶口所儲存的香港身份證號碼。
答:在完成下列步驟後,你的香港身份證號碼會自動填入本系統的登入頁面:
  1. 在登入頁面點擊“以智方便繼續”。
  2. 本系統會將你轉至“智方便”系統的網頁。
  3. 使用“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掃描網頁上的二維碼。
  4. 本系統會請你在“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授權填寫表格,並傳送用戶演算識別碼及填寫表格的請求至“智方便”系統。
  5. 利用“智方便” 流動應用程式,授權 “智方便”系統將用戶的資料發送至本系統。
答:免費。
答:申請成功後,《不反對確認信》會下載至你的電子裝置。如申請不成功,請聯絡你的個案主任求助。
答:你應列印及帶同該《不反對確認信》前往到高等法院大樓低層一樓(LG1)的高等法院登記處辦理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的手續。有關詳情,請參閱本署單張《破產案:如何取得破產解除證明書》,以及司法機構發佈的《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須知》(97KB)。
答:如你已遺失由法院簽發的破產解除證明書,請直接聯絡法院求助。你無需再次提交申請。
答:如破產管理署署長並非你的破產案受託人,則請直接聯絡你的受託人。
答:破產管理署的查詢熱線是2867 2448,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