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资料记录 (2016)

披露资料记录

本署的披露资料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资料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资料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署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2016年1月至3月

参考编号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LM 1/2016 to ORO GR/6-5/6 2010、2012、2014及2016年已批淮订立的合约公告─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194(1A)条接受委任担任临时清盘人

2016年4月至6月

本季度并没有新增的个案。

2016年7月至9月

参考编号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4) in LM 2/2016 to ORO GR/6-5/6 由一位破产管理主任于2015年12月10日寄给一位破产人,但信件于2015年12月24日退回。申请人要求索取该封遭退回信件的信封。
(5) in LM 2/2016 to ORO GR/6-5/6 由一位破产管理主任于2015年12月30日寄给一位破产人,但信件于2016年1月14日退回。申请人要求索取该封遭退回信件的信封。
(1) in LM 3/2016 to ORO GR/6-5/6 破产管理署二零一三年管制人员环保工作报告的中文及英文版本

参考编号 索取本署并未拥有及不知道什么机构可拥有的资料
(1) in LM 2/2016 to ORO GR/6-5/6 某律师行于1999年11月12日之前寄给破产管理署的信件
(2) in LM 2/2016 to ORO GR/6-5/6 某两间律师行于1999年11月12日之前的往来信件
(3) in LM 2/2016 to ORO GR/6-5/6 于2016年1月22日下午2时至2时45分在破产管理署10楼柜位的闭路电视录影片

2016年10月至12月

参考编号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LM 4/2016 to ORO GR/6-5/6 Pt. 2 某破产人要求提供其破产案的所有经审计的账目

注意:披露资料记录并不包括索取以下资料的要求:个别人士/公司本身的资料、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已公布的资料,或可透过现有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