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的披露资料记录简述根据《公开资料守则》(下称《守则》)索取及发放的资料的性质。披露资料记录将会每季更新。
任何公众人士如欲索取披露资料记录内载列的任何资料,应向本署的公开资料主任提出索取资料要求。有关要求会根据《守则》处理。
本季度并没有新增的个案。
本季度并没有新增的个案。
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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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1/2018 to ORO GR/6-5/6 Pt.2 | (1)由破产管理署进行所有招聘活动的申请人数目,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就破产管理署的每个公务员职系而言,职员人数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辞职。 |
参考编号 | 索取及发放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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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 3/2018 to ORO GR/6-5/6 Pt.2 | 索取与香港法例第32章第300B条所订破产管理署署长指示有关的资料的要求。 |
注意:披露资料记录并不包括索取以下资料的要求:个别人士/公司本身的资料、与其有关的投诉个案的资料、已公布的资料,或可透过现有收费服务取得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