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署署长作为暂行受托人/受托人的破产案中的债权人,或破产管理署署长作为临时清盘人/清盘人的公司强制清盘案中的债权人/分担人,可使用此网上服务提交委托书表格,授权破产管理署署长代表出席债权人/分担人会议及表决。
[注:该网上委托书表格不适用于授权破产管理署署长以外的人士作为代表。]
填写破产案的委托书表格时须提供以下数据/文件:
填写清盘案的委托书表格时须提供以下数据:
「智方便」的登记用户可以利用「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序,跟从荧光幕上的指示在网上签署委托书表格。
在香港获认可供个人或机构使用的数码证书亦可用于在委托书表格作数字签名。用户须上载数码证书和输入密码,方可进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