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委托书表格

破产管理署署长作为暂行受托人/受托人的破产案中的债权人,或破产管理署署长作为临时清盘人/清盘人的公司强制清盘案中的债权人/分担人,可使用此网上服务提交委托书表格,授权破产管理署署长代表出席债权人/分担人会议及表决。
[注:该网上委托书表格不适用于授权破产管理署署长以外的人士作为代表。]

所须资料

填写破产案的委托书表格时须提供以下数据/文件:

  1. 破产案编号、个案年份和个案名称
  2. 破产人姓名
  3. 债权人详情
  4. 会议详情和债权人将作的指示(适用于特别委托书表格)
  5. 债权人的联络人详情
  6. 由填写委托书的人(债权人除外)签署的证明书(适用于由债权人以外的人士填写的网上委托书表格)

填写清盘案的委托书表格时须提供以下数据:

  1. 清盘案编号、个案年份和个案名称
  2. 债权人/分担人和会议等的详情
  3. 会议详情和债权人/分担人将作的指示(适用于特别委托书表格)

数字签名

「智方便」的登记用户可以利用「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序,跟从荧光幕上的指示在网上签署委托书表格。

在香港获认可供个人或机构使用的数码证书亦可用于在委托书表格作数字签名。用户须上载数码证书和输入密码,方可进行签署。

提交一般委托书表格(破产案)

提交特别委托书表格(破产案)

提交一般委托书表格(清盘案)

提交特别委托书表格(清盘案)